成功為非法經營罪被告人爭取到緩刑判決
案情簡介:
蔡某,男,1973年出生,廣西籍,因以信用卡套現的方式涉嫌非法經營罪被珠海市香洲區公安分局執行逮捕。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指控其涉案金額為1000多萬元人民幣,量刑建議為6至7年有期徒刑。
辦案經過及結果:
本律師接受蔡某家人委托,做為其辯護律師,經過多次會見及充分研究 案情,與經辦警察及檢察官充分交流溝通,發現檢察院的指控存在錯誤。后在法庭上據理力爭,法官聽取了本辯護人對涉案金額的異議,同意了辯護律師請求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的請求。
經過檢察院退查和法院二次開庭審理,法院最終認為檢察院指控事實有誤,最終采納了辯護意見,認定蔡某為涉案金額僅為200余萬,判處其緩期并處罰金。宣判后第三天,蔡某從看守所釋放出來,重獲自由,對本律師感激不盡。